福州航空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

福州航空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,海航航空旗下福州航空自2022年1月5日零时起(含出票日期)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进行调整,具体标准如下:

一、自2022年 01月 05 日(含出票日期)起,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

二、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。换开客票时,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。

三、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,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表示。旅客退票时,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。

同时,福州航空近期推出多条春运特惠航线,涉及梅县=深圳、福州=上海浦东、福州=天津、福州=昆明等航班,价格低至150元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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