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市莱山区凤凰湖周边规划48公顷城市公园

原标题:烟台市莱山区凤凰湖周边规划48公顷城市公园

记者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日前,莱山区凤凰湖城市公园规划设计公开发布招标公告。

公告称,凤凰湖区域位于莱山区凤凰山南麓。随着凤凰南路的贯通(观海路-山海路),周边地产项目蓬勃发展,成为莱山区城市发展最具活力地带。

凤凰湖公园规划设计,旨在保护城市山水生态风貌特色和生态安全格局的同时,遵循自然、因地制宜,运用景观与生态学方法,充分挖掘地域文化,将亭台楼阁等景观要素贯穿自然野趣和城市风貌,提供安全舒适的游憩系统,塑造“高标准、精品化”公园形象,构建绿色背景和生态核心。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南侧,东起凤凰东路,西至凤凰西路,南至凤凰南路;周长2830米,规划面积48.38公顷(其中水域面积约20.26公顷,陆域面积约28.12公顷)。

规划要求,要保护和提升该区域自然和人文生态体系,对区域内自然资源、人文资源、景观系统和城市意象进行综合研究,以立体分层的手法对现有场地发展的时间脉络、空间背景等体现地方文脉和自然形态的诸多要素进行逐层分析,力求场地肌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。

规划设计要求中提出,要进行空间规划,应形成连续的公共绿带并要求合理安排开敞空间和景观节点,提供休闲和观光的良好场所;注重滨水空间与周边密切衔接;突出重点地段景观的概念;沿水体、开敞空间设置可供行人进入的慢行系统,与周边城市道路的慢行系统相衔接,科学组织集散节点和周边设施的人流出入关系。

设施规划,对栏杆、告示牌、灯饰、地面铺装,以及公厕及服务用房等设施设置上,应根据周围环境做谨慎选址,并做景观化处理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,要确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,突出生态健康且风光宜人的景观形象。(YMG记者 邹春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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