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江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

原标题:丹江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

为进一步提升丹江口市旅游知名度,树立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滨江城市新形象,全面打响丹江口旅游品牌,经研究,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丹江口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:丹江口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

二、征集时间: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4月15日止

三、征集对象:

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口号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。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、评选工作的人员,均不具有应征资格。

四、征集作品要求

1.作品主题鲜明,内涵丰富,能充分体现丹江口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旅游资源特色。

2.文字精炼,韵味传神,言辞大气,响亮有力,具有冲击力。

3.字数在15字以内,并附上创意文案说明。

五、征集方式

1.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、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。

2.应征投递方式

(1)寄送地址:湖北省丹江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丹江口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”字样),邮政编码:442700。

(2)投稿邮箱:835382951@qq.com (邮件主题注明“丹江口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”)

(3)联系电话:0719-5210149联系人:张欣

(4)送达地址:湖北省丹江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(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三楼)

3.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和地址。

4.应征作品须在2017年4月15日之前提交,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
5.评选结果预计于2017年上半年公布。

6.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丹江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。

六、评选方法

1.本次征集活动由丹江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负责组织实施,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。

2.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投票,同时接受网友、读者监督和抄袭举报等。

3.经公开投票后,由市委、市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。

七、奖励办法

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6件入围作品,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评选的一等奖作品作为丹江口市旅游形象宣传口号,并奖励人民币5万元;二等奖两名,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;三等奖三名,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。

附件:丹江口市旅游概况。

丹江口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2017年1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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